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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拟招生45人。
具体招生人数以2014年3月份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条规定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上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2)已获高级职称、且为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3名);或已获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或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且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如上级文件有调整,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1. 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
2.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2月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3. 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报名费120元。
4. 在复试阶段提交的材料:
(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对你工作或学习情况熟悉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生可在录取前补交);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的证明、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可不交(3)项材料,但应寄送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材料(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科研成果清单;
(7)政治审查表;
(8)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9)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时间、地点
博士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中下旬,初试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复试一般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考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
 
六、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的报考人员可以免试)、英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七、考试形式
初试一律为笔试,复试为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八、录取
1.录取名额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2.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入学报到时间
2014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科研成果证明(原件)。
 
十、学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2014年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将按照后续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待遇。
 
十二、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     
2、联系电话:0571-869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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