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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3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116名(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2012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112名(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1月17日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
2、初试科目为英语、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4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复试事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委托单位和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根据教育部规定:“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4年6月底。
 
六、学费及奖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建立更具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七、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所有招生信息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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